诗古诗集

司马光

宋
司马光(一○一九~一○八六),字君实,号迂夫,晚号迂叟,陕州夏县(今属山西)涑水乡人,世称涑水先生。仁宗景祐五年(一○三八)进士。初仕苏州签判。父死服除,改武成军签判。庆历六年(一○四六),以庞籍荐授馆阁校勘,后受庞籍辟为并州通判。召还为开封府推官,累除知制诰,天章阁待制,知谏院。英宗治平三年(一○六六),为龙图阁直学士。神宗即位,擢翰林学士。熙宁三年(一○七○),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出知永兴军,改判西京留司御史台。六年,以端明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居洛阳,主编《资治通鉴》。哲宗即位,召主国政,元祐元年,拜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卒于位,年六十八。赠温国公,谥文正。有文集八十卷,杂著多种。事见《东坡全集》卷九○苏轼《司马温公行状》,《宋史》卷三三六有传。 司马光诗十四卷,以《四部丛刊》影宋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即宋绍熙刊本,亦即绍兴二年本)为底本,参校清乾隆六年陈宏谋校刊《司马文正公传家集》(简称陈本)、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司马文正公传家集》(简称四库本)等。底本卷二、卷三有若干首有目无诗,分别据陈宏谋刊本补入。底本卷六《又和讽古》“海客久藏机”一首,与卷一《和之美讽古二首》之二重复,已删略。又辑得集外诗及断句,另编为一卷。

司马光 的诗词(1,265 首)

遣兴

〔宋〕司马光五言古诗

阍吏

〔宋〕司马光七言律诗

追和张学士从沂公游广固城

〔宋〕司马光五言古诗

去岁与东郡幕府诸君同游河亭望太行雪饮酒赋诗今冬罢归京邑怅然有怀

〔宋〕司马光五言古诗

哭马承之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山家

〔宋〕司马光五言绝句

风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送王殿丞知眉山县 其一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送王殿丞知眉山县 其二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送朱校理知潍州

〔宋〕司马光七言律诗

贡院中戏从元礼求酒

〔宋〕司马光五言绝句

黄甘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寒食南宫夜饮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送孟著作知济阴

〔宋〕司马光五言古诗

同宋次道陪䜩琼林

〔宋〕司马光七言律诗

送冯状元归鄂州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送吴耿先生

〔宋〕司马光五言古诗

送高陟归金陵

〔宋〕司马光五言古诗

子高有徐浩诗碑昌言借摹其文甫及数本石有微衅惧而归之子高答简有碎珊瑚之戏昌言以诗赠子高同舍皆和

〔宋〕司马光七言律诗

京送僧聪归蜀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送史馆任祠部河东转运使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送冲卿通判河中府

〔宋〕司马光七言律诗

故翰林彭学士挽歌 其一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故翰林彭学士挽歌 其二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故翰林彭学士挽歌 其三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景福东厢诗 夜意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景福东厢诗 即日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景福东厢诗 柏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御沟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御沟 赐酒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御沟 菊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御沟 同范景仁寄修书诸同舍

〔宋〕司马光五言古诗

御沟 赐果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御沟 赐书

〔宋〕司马光五言古诗

御沟 怪石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御沟 未开木芙蓉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御沟 读武士策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御沟 观试骑射

〔宋〕司马光五言古诗

喜景仁直秘阁

〔宋〕司马光五言古诗

兴宗许菊久之未得

〔宋〕司马光七言绝句

得菊并诗

〔宋〕司马光四言古诗

送史馆唐祠部江南西路转运使

〔宋〕司马光五言古诗

送张寺丞知富顺监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寄题李舍人蒲中新斋

〔宋〕司马光七言律诗

赠太子太傅康靖李公挽歌词二首 其一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赠太子太傅康靖李公挽歌词二首 其二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送二同年使北 吕济叔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送二同年使北 李公素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昌言有咏石髪诗三章模写精楷殆难复加仆虽未睹兹物而已若识之久者辄复强为三诗以继其后非敢庶几肩差适足为前诗之舆台耳 其一

〔宋〕司马光六言绝句

昌言有咏石髪诗三章模写精楷殆难复加仆虽未睹兹物而已若识之久者辄复强为三诗以继其后非敢庶几肩差适足为前诗之舆台耳 其二

〔宋〕司马光七言绝句

昌言有咏石髪诗三章模写精楷殆难复加仆虽未睹兹物而已若识之久者辄复强为三诗以继其后非敢庶几肩差适足为前诗之舆台耳 其三

〔宋〕司马光七言绝句

送沈寺丞知南昌县

〔宋〕司马光七言律诗

酬不疑雪中书怀见寄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答师道对雪见寄

〔宋〕司马光五言古诗

送王校理守瑯琊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哭尚颍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故侍读学士张公哀辞二首 其一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故侍读学士张公哀辞二首 其二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钱子高挽歌二首 其一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

钱子高挽歌二首 其二

〔宋〕司马光五言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