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古诗集

刘筠

宋
刘筠(九七一~一○三一),字子仪,大名(今属河北)人。真宗咸平元年(九九八)进士(《郡斋读书志》卷一九)。授馆陶尉。五年,入为大理评事、秘阁校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三)。景德元年(一○○四),为大名府观察判官。与修《册府元龟》,书成,转左正言、直史馆。大中祥符七年(一○一四),迁右司谏、知制诰(同上书卷八三),加史馆修撰。出知邓州,徙陈州。还,知贡举,迁尚书兵部员外郎。天禧中为翰林学士。五年(一○二一),以右谏议大夫知庐州(同上书卷九七)。干兴元年(一○二二),迁给事中,复召为翰林学士。逾月,拜御史中丞(同上书卷九九)。仁宗天圣二年(一○二四),进枢密直学士、礼部侍郎、知颍州(同上书卷一○二)。四年,为翰林学士承旨、权判都省(同上书卷一○五)。六年,以龙图阁直学士再知庐州。九年卒(同上书卷一○六),年六十一。谥文恭。有《册府应言集》十卷、《荣遇集》十二卷、《肥川集》四卷、《表奏》六卷、《刀笔集》二卷等(《郡斋读书志》卷一九、《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已佚。《宋史》卷三○五有传。 刘筠诗,今存《肥川小集》一卷,见《两宋名贤小集》。又《西昆酬唱集》收诗七十二首,多不见于《肥川小集》。今录《西昆酬唱集》诗以《四部丛刊》影印明宛珠堂本为底本,录《肥川小集》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并以前者为主,凡有重出则删后者,二书异文酌出校记。又从《会稽掇英总集》、《古今岁时杂咏》、《天台续集》等辑得诗二十二首,合编为三卷。

刘筠 的诗词(153 首)

受诏修书述怀感事三十韵

〔宋〕刘筠五言古诗

南朝

〔宋〕刘筠七言律诗

禁中庭树

〔宋〕刘筠五言律诗

休沐端居有怀希圣少卿学士

〔宋〕刘筠七言律诗

槿花

〔宋〕刘筠五言律诗

代意

〔宋〕刘筠七言律诗

汉武

〔宋〕刘筠七言律诗

馆中新蝉

〔宋〕刘筠七言律诗

夜䜩

〔宋〕刘筠五言古诗

鹤

〔宋〕刘筠七言律诗

公子

〔宋〕刘筠七言律诗

旧将

〔宋〕刘筠七言律诗

宣曲二十二韵

〔宋〕刘筠乐府

赤日

〔宋〕刘筠七言律诗

明皇

〔宋〕刘筠七言律诗

别墅

〔宋〕刘筠五言古诗

无题三首 其一

〔宋〕刘筠七言律诗

无题三首 其二

〔宋〕刘筠七言律诗

无题三首 其三

〔宋〕刘筠五言古诗

荷花

〔宋〕刘筠五言古诗

再赋

〔宋〕刘筠乐府

再赋七言

〔宋〕刘筠七言律诗

又赠一绝

〔宋〕刘筠七言绝句

梨

〔宋〕刘筠七言律诗

泪二首 其一

〔宋〕刘筠七言律诗

泪二首 其二

〔宋〕刘筠七言律诗

七夕

〔宋〕刘筠七言律诗

成都

〔宋〕刘筠七言律诗

秋夜对月

〔宋〕刘筠五言古诗

前槛十二韵

〔宋〕刘筠五言古诗

小园秋夕

〔宋〕刘筠七言律诗

始皇

〔宋〕刘筠七言律诗

初秋属疾

〔宋〕刘筠七言律诗

寄灵仙观舒职方学士

〔宋〕刘筠七言律诗

宋玉

〔宋〕刘筠七言律诗

送客不及 其一

〔宋〕刘筠七言律诗

送客不及 其二

〔宋〕刘筠七言律诗

夕阳

〔宋〕刘筠五言律诗

枢密王左丞宅新菊

〔宋〕刘筠五言古诗

直夜

〔宋〕刘筠七言律诗

洞户

〔宋〕刘筠七言律诗

柳絮

〔宋〕刘筠七言律诗

与客启明

〔宋〕刘筠七言律诗

译经光梵大师

〔宋〕刘筠五言古诗

霜月

〔宋〕刘筠五言律诗

此夕

〔宋〕刘筠七言律诗

刘校理属疾

〔宋〕刘筠七言律诗

劝石集贤饮

〔宋〕刘筠七言律诗

即日

〔宋〕刘筠五言律诗

灯夕寄献内翰虢略公

〔宋〕刘筠七言律诗

李舍人独直

〔宋〕刘筠七言律诗

无题二首 其一

〔宋〕刘筠七言律诗

无题二首 其二

〔宋〕刘筠七言律诗

怀旧居

〔宋〕刘筠七言律诗

偶怀

〔宋〕刘筠五言律诗

许洞归吴中

〔宋〕刘筠七言律诗

上巳玉津园赐宴

〔宋〕刘筠五言古诗

致斋太一宫

〔宋〕刘筠五言古诗

直夜二首 其一

〔宋〕刘筠五言律诗

直夜二首 其二

〔宋〕刘筠七言律诗